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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应该是齐头并进的,我们之间也应该有激情,有情调,或许,偶尔的深深拥抱,或者,在大海边的相依相偎,你会对我说最肉麻的情话,要知道,女人是用耳朵恋爱的。
我会为你化妆,穿最漂亮的衣服,会在你面前毫无顾忌的撒娇,表现出真实的自我,忘却人前的虚伪和疲惫。
最后,我们追求浪漫。无论小城的任何地方,都会留下我们相爱的足迹。
呵呵,还没说完,留着对你自己说吧!还有千言万语呢!
这是一个最有意义的情人节,我收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朵玫瑰,是他送我的。他,不是我的意中人,但却是一个我在一起最开心的朋友。
他说我大方不拘小节,说交朋友关键是在一起开心,还说我说话总是让他笑得肚子疼。
那晚,我站在花店门口扭扭捏捏,不肯进去。花店的女老板笑着说:“是来买玫瑰的吧!”我更不敢进了。他鼓励我说:“新雨,别这样,进来吧!”我低着头走了进去。
老板让我挑一朵,那些诱人的玫瑰身上都穿了一件珍珠套衫,一时也看不清楚到底哪朵更艳。然后我还是有些犹豫,就说:“你送我黄玫瑰吧!代表友谊。”他有些烦了,催促我快点选。老板也说挑一朵吧!
我就凭着感觉挑了中间的一朵,脱掉珍珠套衫,对它温柔地吹一口气,瞬间绽放出世间最美的景色。然后是喷水,还穿上了七彩的衣服,剪掉多余的根茎,轻轻地裹进玻璃般透明的水晶宫里。
那一刻,我快要哭了,是感动,还有一丝怅然。
第二天,他就走了,又到了陌生的城市,朝九晚五。他在QQ上告诉我说临走的那天晚上他哭了,为我的将来。
我开玩笑说我有很好的将来,因为我立志做一个女强人,至少要做个出类拔萃的女人,然后还说了我的未来三部曲:第一步:职业女性;第二部:妖女;第三部:家庭事业兼顾的小妇人。
他有些不解,问:“妖女?什么意思?”
我笑了,说:“就是要像妲己那样的。”
“祸国殃民啊!”
“不是啊!是谈恋爱时候的,是一种诱惑、迷惑。”
他大为吃惊:“哈,一直以为你很单纯,没想到,竟然?智商挺高呀!”
我说那是,上学时候就老考高分。
然后又聊起了在外面的心酸,聊起了妈妈,聊起了家乡,聊起了最爱听的歌《蝴蝶泉边》……
朋友——徘徊时的一盏明灯。最近,无论是同事还是朋友,见我都夸:“新雨,你变瘦了,变漂亮了。”
哈哈,是的,不仅她们这样说,我也这样感觉。至于漂亮不漂亮我不敢说,但我的确是瘦了。
这要得益于我看的几本关于中医的书,首先看的一本是关于女性健康的书,了解到自然疗法,从而知道原来人从饮食上也可以治得好病,并且是根治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