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叫宁风丁长盛的书名叫《巅峰弃少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青衫不醉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跟着张楷在一张桌上坐下,满桌宴席,饿坏了的宁风毫不客气,立马开吃,吃得满嘴流油,引来周围目光无数。“这人谁啊,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一样!”“扑哧,你看那个包,都破洞了,脚上居然穿得拖鞋!”“咦,这小子看起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若不是恰好遇到师父救了宁风一命,他早就变成皑皑白骨了。
转过身,村里的父老乡亲都围聚在此,各个热泪盈眶。
“小风哇,你去城里要保重身体呀,早点找个老婆,生个娃!”
“你送俺的那辆跑车一点都不好开,买菜太不经装了,还不如拖拉机捏。”
“这支票你还是拿着吧......数目太大咧,我上次拿着去银行,都把人吓得关门啦!”
“小风,你送咱家那对儿青花瓷大瓶,拿来腌酸菜太合适了,来,你拿走一罐!”
宁风只抱过那罐酸菜,又一一挥手和村民们告别,在众人不舍的目光下,离开了卧牛村。
......
七八个小时后。
当宁风来到泉城市中心时,已经是晚饭时间了。
他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,嘀咕道:“饿死了,之前吃过最好吃的饭店是哪家来着?”
三年未归,物是人非。
但宁风的心态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他抬步往一家饭店走去。
“天上居!”
“没记错的话,这里的厨师不错。”
宁风咂咂嘴,抬步刚要进去,却被保安拦下了。
“不好意思先生,今天这里正在举办婚宴,请问您有请柬吗?”
“哦?那算了......”
宁风刚要走,突然听到旁侧一声惊呼:“宁风?!”
一辆宝马停稳,车上走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,他老神在在地拍了拍宁风的肩膀。
“还真是你啊,我张楷啊!想不到,你居然会来参加婚礼!”
张楷,是宁风曾经的狐朋狗友之一。
但墙倒众人推,宁风被逐出家族后,这些朋友一个出手相助的都没有。
宁风淡淡笑笑:“呵呵,没有,我只是来吃饭的。”
“哎呀,还装什么?走,我们上去!”
张楷说完,甩出一张请柬给保安,拉着宁风就上了楼:“你小子这三年躲哪里去了,前女友婚礼倒是知道跑出来了!”
前女友,婚礼?
宁风回过味来了,他居然误打误撞,来到了孙琦兰和丁长盛的婚礼现场!
看着眼前那张占了一整面墙的巨大婚礼照,宁风颇为无语。
真特么是孽缘啊!
这都能撞上?
但来都来了,他也乐得蹭顿饭。
跟着张楷在一张桌上坐下,满桌宴席,饿坏了的宁风毫不客气,立马开吃,吃得满嘴流油,引来周围目光无数。
“这人谁啊,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一样!”
“扑哧,你看那个包,都破洞了,脚上居然穿得拖鞋!”
“咦,这小子看起来有点眼熟啊?”
听着周围人的议论纷纷,张楷悠悠抿了口红酒,瞥了眼狼吞虎咽的宁风,神色颇为嫌恶。
就在这时。
新郎新娘入场了。
丁长盛一身和贴西服,长相英俊,旁侧的孙琦兰一身雪白婚纱、笑容温婉。
二人堪称郎才女貌。
张楷眼睛一亮,立马站起身来,朗声道:“丁哥,你看看谁来了?这绝对是你今天最好的贺礼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