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秦牧的小说是《龙血兵王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王命之徒所编写的都市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“义父,这茶叶不错,是珍藏吧?”秦牧悠然拿起茶壶,向江海山杯里倒了杯茶。动作优雅,颇有上家风范,显然并不受这些冷嘲热讽的影响。但是秦牧越是不在意,江筝就更觉得心里不舒服。她这么辛苦,追求了好多年,才攀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在邱水霞眼里,家里出个当兵的男子汉,是个值得光宗耀祖的事情。
赵家成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句,道:“原来是去当兵的,我听我家中长辈说过,在军中服役的,如果不是拔尖的那批人,到你这个年龄,也该退役了。”
“退役那有什么关系,当过兵那就是顶天立地,保家卫国的男人,不见得比谁差!”江海山硬着脖子,做老父亲的,不想自家儿子丢了脸面。
“老丈人说的是。”赵家成眼中含笑道。
“是啊,当过兵多好,懂得服从管制。家成你看,小牧他刚回来,一时半会找不到活干,要不帮他在你家公司找个体面些的工作?”邱水霞向赵家成建议道。
“未来丈母娘,你这可就难为我了。”
却没想赵家成连连摇头,当场拒绝。
“我们公司怎么说也是个大企业,就算是个打杂,也需要相当的学历和工作经验,就秦牧这样的,恐怕面试都过不去。”
“再说了,我要是走关系给亲属安排工作,那对我手底下那些奋力为公司贡献的员工,岂不是很不公平?”
赵家成这番话于公于私都在理,听得众人皆是信服,只是邱水霞脸上很挂不住。
“妈,你别捣乱了,人家大公司都是有自己规章制度的,怎么能乱套。”江筝拉住邱水霞,开口道。
“就是,小牧啊,如果你实在闲不住,要不就来我这,我家老黄最近揽了个工地的活,你当过兵,体力好,一天拉几十车砖肯定没问题。”
“我这边也缺个爬楼送水的,虽然辛苦点,但胜在搬得多钱也多。”
“你书没读完就去当兵,现在没学历,是只能干这些粗活的,你也别嫌弃啊。”
以前江海山使劲吹秦牧学习多好,每次都是年级第一,压得周围邻居的同辈小孩都抬不起头。
这次找到机会,周围的邻居七嘴八舌就上来介绍工作,看似是关心,实则都在嘲讽秦牧和老江家的面子。
江海山二人听得面红耳赤,江筝也低着头,偷偷看向一旁的秦牧。
令人奇怪的是,秦牧居然端坐一旁,淡然品着杯中的温茶,一副厚脸皮,无所谓的样子。
江筝看罢,只觉得大失所望。
正所谓不怕男人没出息,就怕男人没有上进心。
秦牧出去当了十年小兵,没有什么光辉成就就算了,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,居然都不会珍惜。
倘若秦牧肯低声下气,向赵家成说两句好话,看在亲戚一场,又是未来姐夫,说不定赵家成就帮他这个忙了。
所以,她又觉得暗暗庆幸,当初没有听江海山的话,等秦牧,而是选择了大家门户的赵家成,否则这辈子,都注定待在这个小县城,怎么会有现在这般风光。
这时,秦牧站起了身,江筝两眼一亮,还以为秦牧终于想明白,要放下脸皮求赵家成的时候。
“义父,这茶叶不错,是珍藏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