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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宴初才勉强答应下来,只不过也只给了我十分钟的时间。
我飞速的收拾了几件衣物,拿上藏在衣柜的盒子,就急匆匆出了门。
走得太急,忘记给一姚说大概一年内不会回来住了。
一姚是我的闺蜜兼室友,还是大学同学。
自从我爸出事,家里的房产都被拿去拍卖了,我无家可归,便住进了一姚家里。
“我忘记跟你说了,我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,大概一年里都不会回来住了”“跟谁一起?”我沉默不语。
“不说绝交!”“好好好,我说!我跟温宴初住一起!”一姚惊呼出声“什么?你说谁?江宴…温宴初?!”我把事情原委一五一十的告知了一姚。
一姚劈头盖脸的骂我“不要命了?你不怕温宴初大半夜把你噶了?!你当年……”“不会的,我打听过了,温家老爷子现在病入膏肓,急需接班人,温宴初肯定是为了胜算大一些,所以才想要生一个儿子。
”“更何况,我现在真的很急需用钱!再加上,那个人是温宴初,我愿意!”“你…!唉!你自求多福吧你!我只祈祷温宴初给你留个全尸!”“哎呀一姚,别担心我,没事的”03确实是因为是温宴初,我才愿意的。
因为我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喜欢他。
那时候的我,还是一个嚣张跋扈,不知天高地厚的富二代,温宴初…哦不,那时候的温宴初还叫江宴初。
第一次见到他,是在新生大会。
江宴初作为新生代表在台上讲话。
一袭白衣的翩翩少年,现在台上俯瞰着所有人。
话筒里的声音温润如玉,就像他本人。
一束光打在他的背后,犹如泛着光的天使。
我知道我的形容很老土,但是,他在我眼里,真的就在闪闪发光。
我的心一下子就沉沦了。
我孤寡了那么久,那么多人追我,我都没答应,我不是玩弄别人感情的渣女!所以,这个男人是我应得的!我决定要勇敢出击,追他到手。
可惜事与愿违,江宴初却极其反感我。
尤其是我在情人节当天,当着全校的面,送了他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之后。
他一见到我都绕道走。
我不知道那里惹到他了,难道是不喜欢我的玫瑰花?玫瑰花我也是第一次送人,虽然多到摆满了整个操场,但是,不正代表着我满满的爱吗?后来一姚告诉我,男人应该是不喜欢被送玫瑰花的,因为都是男人送女人的,哪有女人送男人的。
我觉得有道理,喜欢一个人还是应该投其所好。
可是江宴初只喜欢看书。
总不能送一操场书吧?一姚又给我出主意。
他既然是学霸,应该会喜欢学习好的,同类相吸嘛。
很有道理,所以我决定成为一名学霸。
但是,书上的口水提醒我,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人的。
就像我,哪里都很完美,就是一看书就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