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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大一那年,过得很苦。
我们专业大一课业极多。
除了周末,我压根抽不出其他时间做兼职。
我只能越发努力地埋头学习,努力去得到奖学金。
我每天六点起床,蹑手蹑脚去操场背书。
我去自习的第一天,看到了李嘉智。
他原来是体育特长生。
早上六点半集训。
我坐在看台上,捧着我的书。
却听见一声嘹亮的呼唤:「陈思琪!」
当我抬头。
就看见那个男孩飞奔向我。
他的眼睛真亮,比我擦得闪闪发光的盘子还要亮。
李嘉智冲我招手,咧嘴笑到露出虎牙。
「陈思琪,下一轮是我,你还没看过我跑步的英姿吧。」
他不知道,我看过。
而且第一次看,心脏都乱跳到不行。
但是,我不敢让他知道。
我怕他知道了,有些事情就藏不住了。
当教练吹哨。
李嘉智如同离弦的箭矢一般冲了出去。
我失神地看着他。
等到都跑完了,我才缓缓回过神。
那一天,我明白了一件事。
我确实喜欢李嘉智。
但这种喜欢,只能排在我的学业、我的打工、我沉重的家庭负担以及我愁苦的尊严之后。
他是我廉价的衣服和二手的课本压着的,蛇皮袋子里藏着的,唯一的宝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