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指数:10分
文件末端的日期是上周二,日期上加盖大红公章,并且后面跟了一溜的仓库干部签名。
最后一页,则是一张附表,上面被员工名字密密麻麻地填满了。各式各样歪歪扭扭的字迹让人仿佛看到了签字当天人头涌动的场景。
目前来看,天瑞依旧非常正规。
制度出台后,知情同意这一步做得很到位。
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导致二人先后死亡呢……
李曙越来越好奇。
就在组员搜查时,申请调阅郑永茂自杀案的批复也下来了。电子卷宗几乎立即发送到李曙手机的警司系统里。
郑永茂,男,31岁,天瑞香料仓库经理。11月12日被家人发现死在自家浴缸里。
尸检得出的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。手腕有明显的静脉割口,有浅有深,毒理检测发现,郑永茂体内含有安定成份。
结论是死者生前吞服安眠药,随即割脉,并且割了不止一次。
家人发现死者时,浴缸的水和人都是冰凉的。水里还有一把锋利的裁纸刀,经检查,就是割脉所用锐器。
现场的手机里还有一封短短的遗书,大致内容是说,公司想方设法逼他走,他既然已经没用,那就顺从地走吧!
整个案子从头到尾都几乎无懈可击。现场证据和尸检结果都只能说明是自杀。
李曙只有一点想不通:没有抑郁症或者抑郁倾向的大活人,怎么说自杀就自杀呢?
从产生自杀念头,到真正实施自杀行为之间,存在一个明显的过渡犹豫期。
到了郑永茂身上,这个规律怎么就不起作用了呢?
况且依天瑞的员工所说,郑永茂是变得暴躁易怒,而不是沉静抑郁。
这起自杀案绝对有问题。
搜查的组员回来汇报工作,李曙把郑永茂自杀案暂时放到一边。
“这里大量使用机械作业,只有轮辙、物料余屑,查无打斗、拖动痕迹。”换句话说,这里暂时无犯罪现场的可能。
痕检员说完,物检员接着道:“物料领用记录很清晰,部分管制化学品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。”
物检员将领料单悉数拍照留存,正等待李曙决定是否要搬走实物作为证据。
李曙听见“管制化学品”,心里一动,忙问:“哪类管制化学品?”
“易制毒化学品。”
香料制作过程中会使用不少种类的化学品,其中一些可以作为合成大麻素的原料。
合成大麻素是近年来滥用严重的新精神活性物质,对其合成原料的鉴定和管制未尽完善……
李曙浑身一震,脑中闪过好几个念头。
香料,化学品,制毒,灭口……
如果案子涉毒,那么对毒贩来说,灭两个人不过是正常操作,逻辑上行得通。
假设天瑞内部有涉毒人员,那规模有多大,天瑞的管理层知情到哪个地步,他们办案时要如何将对方找出来,又如何阻止对方得知警方的查案进度呢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