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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是知道一点关于瘸子屠承的事情的,曾经出去耕种时正巧了赶上他打猎回来。
这个男人的面容是挺英俊,可一刹那对上那双冷冽的眼睛时,哪怕炎炎酷暑,李氏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,忙低下头忙起自己的不再看他。
听村里那些八卦的女人们谈起,屠承天生是个打猎的好手,虽然有个弟弟,不过弟弟经常外出生意,所以他一直都是独来独往,需要用钱的地方不多,那些田就是他打猎存下的钱买的。
但有次他突然消失了一天一夜,往常问他买猎物的人都传他死了,结果第二天一早就有人看见他瘸着一只腿从山林里走回家,那血斑斑驳驳地沾了一路。
后来听妇人们八卦他的腿倒是有可能恢复,不过概率有多大谁说得准呢。
“囡囡,娘对不起你!”
“娘,你…”
“吉时到——!”媒婆扯着尖锐的嗓门大喊着。
“来了!”温囡囡又对着外面大喊了一声。
农村人和大家小姐不一样,他们不讲什么女孩子家家的就该小声说话,大家生活大多都朴实直白,哪怕成亲这天,也能这么大声吆喝似的说话。
这点温囡囡倒是挺满意的,毕竟现代人当惯了,她早就习惯这样正常地说话了,要是让她刻意轻声细语,娇柔矜持反而会不自在。
李氏把温囡囡的话听了进去,她一边欣慰女儿长大了,思考的也很全面,一边也心疼女儿为家里的付出。大婚当天,她也不想自己的情绪影响到温囡囡,于是强打起精神,嘴角扯出一抹笑意,也跟着吆喝。
“莫要催,马上就出来了!”
因为找的是上门女婿,没有这么多忌讳。母女二人互相搀着正要往门口走去时,一脸兴奋的温大山已经走了进来。
“吉时已经到了,囡囡你在做什么呢?快去接姑爷吧!”温大山今天也穿的很喜庆,还特意把常年沾着泥土的双手洗的很干净,脚上也换了双平日里没怎么穿的新草鞋。
李氏看着忙前忙后已经满头大汗的温大山,看着他洋溢满脸的憨厚笑容,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生气地呵了句:“催催催,你催什么催!弄好了不就来了吗?你个缺心眼的!”
说着李氏伸手在温大山的腰处用力地拧他,像是在泄愤。
温囡囡的父母感情还是好的,温大山也爱自己的媳妇。所以此刻哪怕他觉得自己被打的莫名其妙,也没有生气,只是小声地附在李氏的耳边求饶:“媳妇,你这是做什么啊?今天囡囡成亲,大伙都看着呢,你松手啊!”
温囡囡在一旁也开心地笑了两声。她能感觉到原主对爱情和婚姻的向往都是非常美好的,也许正是受了父母感情的影响吧。
“那个瘸子会不会也是个妻管严呢?”温囡囡心里突然蹦出这么一句,不过下一秒就被她否决了。
那个冰块脸,怎么可能呢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