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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听刘叔这般说,便知道他晚上肯定不会来,于是继续往村里头走去。一路上看见他的村民都招呼叫着“逍哥儿,”有些热情的大叔大婶还拉着少年扯扯青州城里头的事情。
来到村北的一间茅草屋前,袅袅炊烟从顶棚上不断冒出来,少年清亮的声音响起:“李婶,我回来啦。”
用稻草和树枝捆绑做成的门被推开,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中年女人走了出来,约四十岁左右,发上扎着头巾,衣服上打了很多补丁,略微有些蜡黄的脸上沾染了一些烟熏的黑色灰尘,身材已经有了开始发福的迹象,看见少年站在门前,笑意马上涌了出来,道“逍哥儿,今天怎么回来啦?来,快进来坐,正好做着饭呢,你也不早说,菜都没准备。”
“李婶,没事儿,我带了烧鸡回来,今晚的菜绝对够!”
“这孩子,掌柜的每个月就发二十文钱,你买只鸡就得花十文钱,可不能这么浪费。”
“没事!今天我运气好!赢钱了,李婶您就可了劲儿吃吧。”
“你呀!又去大发赌坊了是吧?上个月的二十文钱全扔在那儿了,今儿又去……”
“好啦李婶。我们先吃饭!不说这个,吃饭。”
少年名叫云逍,今年十六岁,是李婶十几年前在仙溪边上洗衣服时捡回来的,当时见他哭得哇哇直叫,小脸蛋上泪水横流,看着着实可怜,就把云逍抱回了落仙村。取“云逍”这个名字是有原因的,当年云逍被一个木盆载着,漂荡在狭窄平缓的仙溪上,里面有一枚“玉佩”,上书一个“云”字,在包裹云逍的襁褓里头,夹着一本仅有七页厚的书籍,上面写有三个古意盎然的字,字体繁复难懂,请教了村里最有学问的老张头,也只知道第一个字看起来好像是“逍遥”的“逍”字,于是就给少年取了现在的这个名字。
落仙村出了名的穷,处在穷上恶水之间,土地贫瘠,一亩田生长出的稻谷比青州城外附近的沃土少了很多很多,还不到那边的十分之一,加上村里青壮偶尔去仙山中捕兽打猎获得的食物,才刚好养活落仙村十几户人家。
李婶的丈夫死于村里的一次捕猎行动,被野兽所杀,家里只有她一个人,负担云逍有些勉强,村里其他人平时也会尽力帮衬,支援一些食物,所以云逍可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。在云逍的少年时代,老张头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,他是村里唯一一个识文断字的人,以前在青州城里做过账房,后来不知怎么,来到了落仙村,作为云逍的老师,老张头多年以来一直都教他认字学文,这才有了现在来福客栈的伙计——店小二“云逍”。客栈伙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的,不仅要能识字,还要会察言观色,会说话,面对不同的客人用不同的方式和他们交谈。